南非共和国宪法第六修正案

相关行业:宪法修正案
报告地区:南非
发布时间:1994年11月25日
总统府第 2013 号。1994 年 11 月 25 日第1994 年第 24 号《1994 年南非共和国宪法第六修正案》。特此通知总统已同​​意以下法案,特此公布以供一般参考 一般解释性说明 粗体字表示现有法规的遗漏。斜体字表示插入现有法规。 ACT 修改 1993 年《南非共和国宪法》,将为制宪过程任命的公认宪法专家小组从 5 个增加到 7 个;并就其附带的事宜作出规定。 (英文本由总统签署。)(于 1994 年 11 月 17 日批准。) 由制宪会议颁布,如下 1993 年第 200 号法案第 72 条的修正案 1. 南非共和国宪法第 72 条, 1993 年,特此通过以下第 (2) 小节的第 (2) 小节进行修改 制宪会议应根据第 (3) 小节的规定,任命一个由五名南非公民组成的独立小组,他们是公认的宪法专家,而不是议会或任何其他立法机关成员,但不在任何政党中担任职务,就与其职能有关的任何事项向其或主席提供建议,并执行本宪法规定的其他任务。简称和生效 2. 本法称为 1994 年南非共和国宪法第六修正案,并应视为已于 1994 年 6 月 23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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