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国家验尸官服务法编号18 OF 2017 由全国法律委员会与总检察长授权发布 www.kenyalaw.org 2017 年第 18 号 National Coroners Service NO. 2017 年国家验尸官服务法第 18 条第 I 部分安排 初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20. 21. 22. 23. 章节短标题。解释。该法案的对象。指导原则。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第 II 部分 国家验尸官服务的设立 服务的设立和组成。访问服务。服务的独立性。任命验尸官General和验尸官。任命为死因裁判官的资格。死因裁判官的服务期限。从办公室撤职。空缺。服务的结构。该服务的官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职业行为准则。服务计划。对服务人员的持续培训。 CoronerGeneral 的职能。验尸官的职能。死因裁判官代表团。验尸官的权力。验尸官的一般责任。第 III 部分服务的职能和权力 第 IV 部分 报告、可报告死亡和可报告死亡调查的义务 报告某些死亡的义务。 24. 25. 拘留期间死亡报告。 26. 强制报告所有死亡。 27. 28. 29. 认定因构成犯罪的行为而死亡的程序。由服务部门调查的死亡人数。法医证据等的收集。第五部分调查和检查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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