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S 编号:2022:302 部门/当局:司法部 L5 发布:2022-04-28 修订登记:SFSR (Regeringskansliet) 来源:全文 (Regeringskansliet)/生效 I:2022-07-01/ § 1 本条例是在第 8 章的支持下通知§ 7 政府形式。报告第 2 节的义务 如果囚犯或缓刑服务机构活动涵盖的任何其他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可以假定是由于当局的雇员、承包商或受雇人员的作为或不作为,缓刑服务机构必须作出向警察局报告。如果此人已经死亡,并且有根据法律(1995:832)第 13 或 14 条关于尸检等的法医检查的理由,也必须发出此类通知。如果已经决定开始初步调查,则不需要报告。授权 第三节 惩教署可就本条例的执行颁布条例。...
关于惩教署在某些情况下的通知义务的条例(2022:302)pdf预览版关于惩教署在某些情况下的通知义务的条例(2022:302)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