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 – 标准 2.6.2 – 非酒精饮料和酿造软饮料

相关行业:立法文书
报告地区:澳大利亚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标准 2.6.2 非酒精饮料和酿造软饮料 注 1 本仪器是 1991 年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案(联邦)下的标准。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另见第 1.1.1-3 节。注 2 适用于新西兰的《守则》条款已纳入或根据《2014 年食品法》(新西兰)予以采纳。另见第 1.1.1-3 节。 2.6.2—1 名称 本标准是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标准 2.6.2——非酒精饮料和酿造软饮料。注意 生效日期:本标准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开始生效,即根据《1991 年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联邦)第 92 条在宪报和新西兰宪报公告中指定的生效日期。另见该法第 93 条。 2.6.2-2 定义 注 在本规范中(见第 1.1.2-3 节): 酿造软饮料是指一种食品: (a) 是由水和糖和以下一种或多种物质通过发酵工艺制备的产品: i) 水果提取物或浸液; (ii) 植物提取物或浸液; (b) 酒精含量不超过 1.15%(按体积计)。电解质饮料是指一种适合快速补充液体、碳水化合物、电解质和矿物质的饮料。电解质饮料基料是指制成电解质饮料的固体或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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