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凶杀数据的披露)公共利益确定 2019

相关行业:立法文书
报告地区:澳大利亚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0日
2019 年隐私(凶杀数据披露)公共利益裁决 I,澳大利亚信息专员 Angelene Falk,根据 1988 年隐私法第 72(2) 款作出以下裁决。日期:2019 年 3 月 18 日签署 Angelene Falk 澳大利亚信息专员 1. 姓名这是 2019 年隐私(凶杀数据披露)公共利益裁决。 2. 开始 此裁决自其在根据 2003 年立法法案第 15A 条维护的联邦立法登记册登记之日开始。 3. 权威 此裁决作出由专员根据 1988 年《隐私法》第 72(2) 款。 4. 定义 注意:该法案中定义了该决定中使用的一些表达方式,包括以下内容: (a) 机构; (b) APP 实体; (c) 澳大利亚隐私原则; (d) 违约; (e) 专员; (f) 个人信息。在此决定中: 法案是指 1988 年隐私法。AIC 是指澳大利亚犯罪学研究所 申请人是指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 5. 本决定的废除 本决定自本决定开始之日起 7 年被废除。六、公益认定申请 (一)申请人为代理机构和APP实体。 (2) 申请人已根据法案第 73 条申请根据法案第 72 条就第 7 条规定的行为或做法作出公共利益裁定。 7. 法案或做法 (1) 该裁定适用于申请人向 AIC 披露第 (2) 小节中规定的个人信息,以便 AIC 在国家凶杀案监测计划下进行研究和公布汇总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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