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联邦 1999 年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案批准了 2020 年野生动物贸易行动(蚁后收获)宣言 I,Louise Vickery,环境批准和野生动物贸易处助理部长,作为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下的环境部长代表1999 年《保护法》,我认为蚁后捕捞野生动物贸易业务是第 303FN (10) 小节第 9A.20 条规定的小规模业务。我根据第 303FN (2) 小节声明,蚁后捕捞野生动物贸易行动是经批准的野生动物贸易行动。本声明的效力取决于 S303FT 下适用的以下条件: 1. 作业按照 2019 年 12 月 12 日提交的提案进行。 2. 收获仅限于 Queen Ant Harvesting 提供的时间表中指定的本地蚂蚁类群野生动物贸易行动作为提案的一部分。只有在农业、水和环境部批准后,才能出口额外的分类单元。 3. 本声明自在联邦立法登记簿上登记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4. 必须保持准确的最新记录,并包括条件 5 中概述的报告所需的所有信息。如果需要,记录将提供给农业、水和环境部。 5. 根据提案的第 8 节,必须在每年 6 月 30 日之前向农业、水和环境部提供包含每个分类单元收获详情的年度报告。日期为 ....6........ 2020 年 3 月...... .....Louise Vickery............. 环境部长代表 利益受本声明影响的人可以:在 28 天内,向农业、水和环境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决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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