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的野生动物贸易经营声明 - 北领地水族馆渔业 - 变化 (18、01、2017)

相关行业:应呈报文书
报告地区:澳大利亚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0日
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 1999 年批准的野生动物贸易行动声明 I, NATHAN HANNA, A/g, 野生动物贸易和生物安全处助理秘书, 作为环境和能源部长的代表, 特此根据第 303FT(7) 段进行更改(b) 根据 1999 年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EPBC 法),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宣布批准北领地水族馆渔业(即水族馆捕鱼/展示渔业,定义为北领地渔业条例)根据 1988 年北领地渔业法,该声明的附表中规定的条件变化如下: 在附表 2 中,包括以下内容:“Blastomussa merletti, Leptoseris scabra, Tubastraea diaphana 和 Tubastraea faulkneri” 日期为第 18 天2017 年 1 月………….…….……Nathan Hanna………………………… 环境与能源部长代表 否tes: 1. 根据 1975 年《行政上诉法庭法》,利益受到本决定影响的人可以申请说明理由并对决定进行独立审查。可以在声明之日起 28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环境和能源部申请说明理由。可以在声明之日起 28 天内向行政上诉法庭申请独立审查,并在收到相关理由后 28 天内向行政上诉法庭提出申请。更多信息可从可持续渔业科主任处获得。 2. 澳大利亚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CITES) 下的义务通过 EPBC 法案第 13A 部分得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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