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肉类法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文莱
发布时间:2022年
WART A 国文莱达鲁萨兰国 No. S 30 文莱达鲁萨兰国宪法(根据第 83(3) 条颁布的命令)紧急令 jDAGING HALAL,1998 年行使文莱达鲁萨兰国宪法第 83 条第 (3) 款赋予的权力,然后是苏丹国王陛下和Yang DiPertuan 特此发布以下命令。该命令可称为紧急命令(清真肉类),1998 年 1 月,并将于部长在政府公报上发表声明确定的日期生效。 2. 在本命令中,除非含义需要其他含义,标题和生效。 Ta(siran. Lembaga 指根据第 3 条设立的清真进口许可证颁发委员会;证书指理事会颁发的清真证书,或宗教事务部伊斯兰事务主任颁发的与动物有关的屠宰证书;清真肉类指根据伊斯兰教法,由理事会决定适合穆斯林食用的肉类; 清真进口许可证是指由海关总署主席以规定格式签发的许可证,可在其中提及的条件下进口肉类; 检查委员会根据第 3 条成立; 指其清真标志包括任何纸张、卡片或其他材料的委员会,其上已书写、印刷、模版、标记、涂漆、印章或印有由或代表理事会,并在靴子肉及其每个部分或修补垫上标记或盖章容器、包装或储存肉类的地方,以表明肉类适合穆斯林食用; 280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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