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5 期,22.7.2008 国民议会 保加利亚共和国国民议会关于保加利亚儿童的宣言 第 7 页

报告地区:保加利亚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2日
保加利亚共和国国民议会关于保加利亚儿童的宣言 我们,保加利亚共和国第四十届国民议会的人民代表,提及: - 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 20.11.1989;忆及: - 1991 年 4 月 11 日,保加利亚共和国第七届大国民议会批准了该公约;注意到: - 保加利亚共和国的长期国策符合《保护儿童最大利益公约》的基本原则;指出: - 第 40 届国民议会通过的《2008-2018 年全国儿童战略》是一份保护儿童权利的长期战略文件,肯定了儿童所有权利的重要性和不可分割性;假设: - 国家发展过程中克服的挑战和欧盟正式成员的新要求是实现整体社会和精神环境,特别是与儿童有关的真正和重大变化的基础;考虑到: - 儿童的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政治和具体权利是不可分割和统一的,其实现是国家当前和未来发展的最重要条件;加入欧洲和国际社会,保护地球上小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发展,并深信建立一个全面涵盖儿童问题并为其发展和福祉提供条件的稳定工作立法框架的重要性,我们声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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