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强制保险)法(北爱尔兰)2022 2022 第 16 章修订保留的与机动车辆使用强制保险有关的欧盟法律的法案;并用于连接目的。 2022 年 4 月 26 日 经北爱尔兰议会通过并经女王陛下同意后颁布如下 保留的有关机动车强制保险的欧盟法律 1. 在 1981 年道路交通(北爱尔兰)令第 102A 条后插入保留的欧盟与强制保险有关的法律 102B.(1) 如果 2009 年汽车保险指令第 3 条(因为它在任何时候都有效)与关于本部分任何规定的解释或效果的任何问题相关,请参考在该条中,与使用车辆有关的责任应理解为不包括在北爱尔兰使用车辆(a)非机动车辆,或(b)非道路或其他公共场所的责任地方。 (2) 第 (1) 款不适用于第 92(1)(bb) 或 (c) 条中关于强制保险法律的解释或效力的任何问题,或适用于成员国或英国。 (3) 相关指令权利不再被承认和可用,只要它们与受影响的补偿相关(如果有的话,在没有本段的情况下它们将被如此承认和可用)。 (4) 在第 (3) 款中,受影响的补偿是指与在北爱尔兰使用 (a) 非机动车,或 (b) 非道路或其他公共场所的车辆有关的补偿。 (5) 因此,在与第 (1) 或 (3) 款不一致的情况下,保留的判例法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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