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 年百慕大宪法法案

报告地区:英国
发布时间:1967年07月27日
英国百慕大宪法法案 1967 1967 第 63 章 规定授予百慕大新宪法的法案。 1967 年 7 月 27 日 1 以议会命令为百慕大政府提供的权力。 (1) 女王陛下可通过议会命令作出她认为对百慕大政府有利的规定。 (2)根据本节的任何理事会命令可以更改或撤销,或规定更改或撤销与百慕大政府有关的任何专利证书,根据任何此类专利证书颁发的任何文书,或任何与百慕大政府,并由任何立法机关当其时组成为百慕大立法机关。 (3) 根据本节的任何理事会命令可以由随后的理事会命令更改或撤销,但除议会法案外,不得更改或撤销。 (4) 根据本节规定的任何理事会命令应在作出后提交议会。 (5) 在本法中,百慕大是指称为百慕大或百慕大或萨默斯群岛的岛屿。 2 简称.U.K.本法可称为 1967 年百慕大宪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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