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士法定文书 2006 年第 1702 号 (W.164) 住房,威尔士 2006 年住房健康和安全评级系统(威尔士)条例 2006 年 6 月 27 日制定 2006 年 6 月 30 日生效 威尔士国民议会行使授予的权力它根据 2004 年 (1) 的《住房法》第 2、4 和 250(2)(a) 条制定以下法规标题、开始和应用 1.(1) 本法规的标题是住房健康和安全评级系统 (威尔士)2006 年条例,并于 2006 年 6 月 30 日生效。 (2) 这些条例适用于威尔士的住宅楼宇(2)。解释 2. 在本条例中,该法案 (Y Ddeddf) 是指 2004 年住房法案;伤害 (niwed) 指本条例附表 2 所列 I 至 IV 类中的任何伤害;检查员 (arolygydd) 是指根据该法第 4 条进行检查的人员(由当地住房管理部门检查是否存在第 1 类或第 2 类危害);除第 6(7)(e) 条外,占用人 (meddiannydd) 包括潜在占用人。危害的规定描述 3.(1) 危害是该法案的规定描述,其中危害风险与附表 1 中列出的任何事项或情况的发生有关。 (2) 在附表 1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对某事项或情况的提述是指在有关住宅或 HMO 中,或在该住宅或 HMO 附近的任何建筑物或土地中,或(视属何情况而定)中的事项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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