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18 年欧洲联盟(退出)法案附表 7 第 8F(1) 段提交议会的条例草案,供议会各院通过决议批准。 2021 年第 XXXX 号法定文书草案 电子信息 2021 年内部市场信息系统条例(修正案等)条例 生效 国务卿行使第 8(1) 和 8C(1) 条赋予的权力制定本条例《2018 年欧盟(退出)法》(1)附表 7 和第 21 段。根据该法案附表 7 的第 8F(1) 段,该文书的草案已提交议会各院并通过决议予以批准。第 1 部分介绍性规定 引用、开始和范围 1.(1) 本规定可被称为 2021 年内部市场信息系统规定(修订等)规定。 (2) 本规定自其生效之日的次日起生效被制作。 (3) 本部分和第 3 部分的第 1 章适用于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 (4) 第 2 部分仅适用于北爱尔兰。 (5) 第 3 部分的第 2 章仅适用于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解释 2. 在本条例中,IMI 条例是指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颁布的关于通过内部市场信息系统进行行政合作的条例 (EU) No 10242012,并废除委员会第 200849EC 号决定。第 2 部分 IMI 条例关于北爱尔兰的修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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