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L 145 10 EN 欧洲共同体官方公报 19。 6. 96 1996 年 6 月 3 日欧盟理事会指令 9635,关于公路、铁路和内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顾问的任命和职业资格 欧洲联盟理事会,考虑到建立欧洲共同体的条约,并在特别是其中第 75 条, 考虑到委员会的建议 (1), 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 (2), 按照条约第 189c 条规定的程序行事 (3),鉴于多年来,国内和国际运输的危险货物数量显着增加,增加了事故风险;鉴于此类法律的职业培训目标,安全顾问必须了解适用于此类运输的基本法规和行政规定;鉴于成员国必须为通过考试证明的职业培训建立一个共同的最低限度框架;鉴于成员国必须颁发证明顾问职业资格的共同体类型证书,以便此类证书的持有者随后可以在整个共同体内从事其行业;鉴于安全顾问的职业资格将有助于提高他们为用户利益而提供的服务质量;鉴于此类职业资格还有助于将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和对可能接触危险货物的其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事故风险降至最低,鉴于运输危险货物时发生的一些事故可能是由于对此类运输固有的风险认识不足所致;已通过本指令鉴于 1989 年 6 月 12 日理事会指令 89391 EEC 关于采取措施鼓励改善工作中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4) 并未采取措施防止危险货物运输中的固有风险;鉴于从事危险品运输或相关装卸的经营者应遵守有关防止危险品运输(无论是公路、铁路还是内河水道)固有风险的规则;鉴于为此目的,应规定任命接受过适当职业培训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顾问; () OJ No C 185,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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