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理事会 1991 年 5 月 21 日关于城市废水处理的指令 (91271EEC) 欧洲共同体理事会,考虑到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特别是其中的 130 条,考虑到委员会的建议(1) , 考虑到欧洲议会的意见(2), 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3), 鉴于 1988 年 6 月 28 日理事会关于保护北海和欧洲其他水域的决议社区 (4) 邀请委员会就社区层面处理城市废水所需的措施提交建议;鉴于一个成员国的废水处理不充分造成的污染通常会影响其他成员国的水域;鉴于根据第 130r 条,有必要在共同体一级采取行动;鉴于为防止处理未充分处理的城市废水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普遍需要对城市废水进行二次处理;鉴于敏感地区需要更严格的处理;而在一些不太敏感的地区,初级治疗可能被认为是合适的;鉴于工业废水进入收集系统以及城市废水处理厂的废水排放和污泥处置应遵守一般规则或规定和或特定授权;鉴于某些工业部门的可生物降解工业废水在排放到受纳水体之前未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应符合适当的要求;鉴于应鼓励对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进行循环利用;而将污泥排入地表水的做法应逐步停止;鉴于有必要监测处理厂、接收水和污泥处置,以确保保护环境免受废水排放的不利影响;鉴于确保以定期报告的形式向公众提供有关废水和污泥处置的信息很重要;鉴于成员国应制定并向委员会提交实施本指令的国家计划;鉴于应成立一个委员会来协助委员会处理与实施本指令及其适应技术进步有关的事项,已通过本指令第 1U 条。...
1991 年 5 月 21 日关于城市废水处理的理事会指令 (91、271、EEC)pdf预览版1991 年 5 月 21 日关于城市废水处理的理事会指令 (91、271、EEC)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