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2. 88 欧洲共同体官方公报 No L 36 1 II(非强制性公布的行为) 理事会 1987 年 12 月 3 日的理事会指令 (8876 EEC) 修订指令 70220EEC,以接近成员国有关采取措施的法律反对机动车发动机气体造成的空气污染 欧洲共同体委员会, 考虑到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特别是其中的第 100A 条, 考虑到来自欧盟委员会的提案 sion () 合作与欧洲议会 (2),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委员会 (3) 的意见,鉴于采取措施以在 1992 年 12 月 31 日到期的期限内逐步建立内部市场很重要;鉴于内部市场应包括一个没有国界的区域,以确保内部货物、人员、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鉴于欧洲共同体于 1973 年 11 月 22 日批准的第一个环境保护行动纲领,要求考虑在防治机动车辆排放的气体造成的大气污染方面的最新科学进展。并且对先前通过的指令进行相应修改;鉴于第三个行动纲领规定要作出更多努力,以显着降低目前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水平;鉴于指令 70220EEC (4) 规定了此类发动机的一氧化碳和未燃烧碳氢化合物排放的限值;鉴于指令限制减少了 74290EEC (5) 并根据指令 77 102 EEC (6) 补充了允许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而这三种污染物的限值已被指令 78665EEC (7) 和 83351 EEC (8) 相继降低;首先 鉴于委员会就其寻求综合方法制定机动车辆行业规则的政策所开展的工作表明,欧洲行业已经拥有或正在完善发动机技术,这将使进一步降低限值;鉴于在所考虑的时期内,这种减少不会危及共同体在其他领域的政策目标,特别是在合理使用能源的目标; (•) OJ No C 178, 6 。...
理事会指令 88、76、EEC 1987 年 12 月 3 日修订了指令 70、220、EECpdf预览版理事会指令 88、76、EEC 1987 年 12 月 3 日修订了指令 70、220、EEC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