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档仅作为文档工具,机构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974L0297 EN 31.12.1991 001.001 1 近似于成员国有关机动车辆内部配件的法律(行为1974 年 6 月 4 日的理事会指令 (74297EEC) (OJ L 165, 20.6.1974, p. 16) B 由 1991 年 12 月 6 日的 M1 委员会指令 91662EEC 修订 L 366 1 31.12.1991 官方公报无页日期 B 1974L0297 EN 31.12.1991 001.001 2 1974 年 6 月 4 日的理事会指令,关于成员国关于机动车辆内部配件的近似法律(在发生碰撞时转向机构的行为)( 74297EEC) 欧洲共同体理事会,考虑到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特别是其第 100 条;考虑到委员会的建议;考虑到欧洲议会的意见 (1);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2);鉴于根据国家法律,机动车辆必须满足的技术要求尤其与转向机构在发生碰撞时的行为有关;补充或鉴于这些要求因一个成员国而异;鉴于因此有必要让所有成员国在其现有法规中采用相同的要求;允许 EEC 型式批准程序是 1970 年 2 月 6 日理事会指令 (3) 的主题,该指令近似于成员国有关机动车及其挂车型式批准的法律,适用于每种类型车辆;鉴于 1971 年 3 月 1 日的理事会指令 (4) 已经对内部后视镜和乘客舱的内部配件、控制装置的布局、车顶和1973 年 12 月 17 日理事会指令 (5) 规定的靠背和座椅后部;鉴于随后将采用有关内部配件以及与安全带和座椅固定装置、头枕和控制装置识别有关的其他要求;鉴于协调要求必须降低机动车辆驾驶员可能遭受的伤害风险或严重程度,从而确保整个社区的道路安全;鉴于,在技术要求方面,使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在其第 12 条第 6 款(关于批准车辆以保护驾驶员免受1958 年 3 月 20 日关于采用统一的批准条件和相互承认机动车辆设备和零件批准的协议的附件,已通过本指令第 1 条为本指令的目的, 车辆是指任何 M1 类机动车辆(定义见 1970 年 2 月 6 日指令的附件 I),无论有无车身,至少有四个车轮,最大设计速度超过 25 公里/小时, (1) OJ No C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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