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海域电力基础设施特许权使用费数额的决定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5日
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 584 根据《电力市场法》(“官方公报”,第 111/21 号)(以下简称:该法)第 5 条第 11 款,并结合第 137 条第 11 款该法第 11 条,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部长经负责海事事务的部长同意,发布关于确定海上财产电力基础设施特许权费金额的决定 第 1 条。由输电系统运营商(即配电系统系统运营商)支付的海上财产电力基础设施特许经营费金额。第二条 本决定第一条规定的电力基础设施特许权使用费,仅按每平方米占用的海上财产支付。单芯能源电缆特许权使用费为每平方米占用海上财产2.00 HRK,其中1m作为走廊宽度计算单芯电缆每芯占用海上财产。三芯电力电缆的特许权费为每平方米占用海上财产 5.00 克朗,其中每三芯电缆芯占用海上财产以 1 m 作为走廊宽度计算。第三条 特许经营权提供者有义务将电力基础设施相关海洋财产特许权协议与第一条的规定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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