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 71 根据《国家行政管理系统法》(第 66/19 号政府公报)第 54 条第 1 款和《警察法》第 8 条第 5 款(第 66/19 号政府公报) . 34/11 ., 130/12., 89/14. - 可信的解释, 151/14., 33/15., 121/16. 和 66/19.),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在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政部内部组织条例的法令 内政部内部组织条例第 1 条(官方公报,第 97/20 号) ),第 36 条第 2 款修改为:“为履行职责,根据警察局的工作范围设立以下组织单位:8.1.警察总长办公室 8.2。公共秩序和安全局 8.3。刑事警察局 8.4.边境管理 8.5。特别安全事务局 8.6.干预命令 8.7。警察学院。”。第二条 第三十七条修改为: »8.1.警务处处长办公室 为警务处处长和警务处副处长执行专业、行政和礼仪任务;对警察和警察局的组织单位进行监督和指导活动和内部控制,以及对警察的工作监督和内部控制;参与筹备和组织警务处处长及其副手的国际活动;协调和监督预防犯罪活动;批准预防材料和内容的视听、照片、印刷和多媒体版本;开展国际警务合作,参与国际协议的拟订、起草和缔结,并在警察局的职权范围内采取行动;参与制定战略目标和确定实现既定目标的关键指标,并在警察局的工作范围内监督这些目标的实现;从其工作范围确定风险并监控战略计划中设定的目标;在办公室一级编制战略文件,并参与警察局范围内战略文件的编制;在警察局的管辖下,参与并协调由欧盟基金资助的项目的实施;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参与克罗地亚共和国驻外警察联络官的选拔和准备工作;与克罗地亚共和国的外国警察联络官合作;参与起草与欧盟立法法案和条例相关的职位的工作材料,这些职位涉及警察局的工作范围;分析情况,并就警察局的人员、物资和财政需求提出改进措施;参与编制对警察局管理人员和警察行政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评估;为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支持,该工作涉及向因使用强制手段或其他行动而被提起刑事诉讼或损害赔偿诉讼的警官提供法律援助,费用由该部承担警察工作;为行动组的工作提供支持,以制定保护犯罪行为受害者和长期人员的措施;根据警察局的工作范围准备工作材料,协调警察局的组织单位,并参与组织与国土安全系统协调活动有关的会议;在工作范围内与其他国家机关、地方和地区自治政府单位、机构、组织、联合会、协会和其他有关机构合作实施工作;提出改善警察工作的措施;参与起草警察工作范围内的法规和其他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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