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媒体理事会 276 根据《电子媒体法》(“Narodne novine”第 111/21 号)第 43 条第 6 款的规定,电子媒体理事会在 08-22 日举行的会议上2022 年 2 月 17 日,通过关于确定被视为自行制作的视听或无线电广播的详细措施和定义的规则 第 1 条。本条例规定了确定被视为自行制作的视听或无线电节目和广播的详细标准和定义,这些广播和节目不被视为自己的制作,以及与对自己制作的规定适用的其他问题。第 2 条 (1) 《电子媒体法》(“Narodne novine”第 111/21 号)第 30 条的节目基础必须包含一个节目方案,除其他外,该方案决定了自己的视听作品的预期范围。 (2) 根据《电子媒体法》第 47 条,将自己制作的视听作品纳入欧洲作品的份额范围。第三条 自行制作的节目,不论节目类型、短片、中长片、动画和纪录片、连续剧、戏剧、娱乐、经济、教育、科学、文化艺术、宗教、体育等,均视为广播节目、儿童和青少年节目以及所有其他最初制作的电视和/或广播节目和各种类型的节目,其制作人是电视和/或广播媒体服务提供商,或根据他的订单和为他的帐户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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