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8 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根据《自然保护法》第 160 条第 1 款(“官方公报”,第 80/2013、15/2018、14/2019 和 127/2019 号),发布关于宣布恐龙化石 I 其遗址为自然保护部分的决定 I. 确定克罗地亚共和国 24 个(二十四个)遗址的恐龙化石因其稀有性、大小、外观、教育意义而具有重要意义和科学意义,并被宣布为自然的受保护部分。发现列表、位置和发现年份可在附录 I 和 II 中找到。本决定的。二、禁止破坏受保护的恐龙化石,禁止进行可能对受保护的恐龙化石及其遗址造成损害的程序和/或行为。三、未经自然保护部门许可,禁止从自然中获取受保护的恐龙化石和/或将其出口和探索遗址。四。克罗地亚共和国境内受保护的恐龙化石及其遗址将被列入受保护的矿物和化石名录,该名录由负责自然保护的部维护。恐龙化石遗址位置的详细信息保存在负责自然保护的部门。五、受保护的恐龙化石保存在发现地(原地),如不能就地保护,经自然保护部门许可,交由法定或法定机构保管。将确保其专业保护的自然人(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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