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 1891 根据《辐射和核安全法》(“Narodne novine”,第 141/13、39/15、130/17 和 118/18 号)第 15 条第 3 款,内政部部长内政部发布了《关于批准建造核电厂的核安全条件条例的修正和修正条例》第 1 条。 ",第 36/16 号和第 79/16 号)第 4 条第 1 款中的删除。第二条 将第四条第52项中的“证券”改为“证券”。第三条 将第三十一条中的“监管机构”改为“内政部(以下简称:部)”。第四条 将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中的“研究所”改为“部”。第五条 第四十条中的“研究所”改为“部”。第六条 将第四十一条中的“经营单位有义务”改为“授权持有人有义务”。第 7 条 在第 42 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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