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养老金制度、家庭和社会政策部 1822 根据《被保险人中央登记法》(官方公报,第 159/13 和 39/18 号)第 27 条第 4 款,劳动部长, 养老金制度、家庭和社会政治部与财政部长合作,作出关于确定强制性养老金基金成员个人账户统一核算费用数额的决定 一、本决定确定费用数额用于对强制性养老基金成员的个人账户进行单一会计处理,被保险人中央登记册向强制性养老金公司收取费用。二、本决定第一点的费用为强制性养老基金每位成员 3.00 库尔库纳。三、从第二点计算补偿。本决定按日执行,按缴费当月强制性养老基金成员平均人数计算,于上月八日前出具账单。四。该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并将在 »Narodne novine« 上公布。班级:023-01/21-01/203 注册号:524-05-01-01/2-21-3 萨格勒布,2021 年 9 月 10 日。 Josip Aladrović 部长,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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