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1420 根据《存款保险制度法》(“Narodne novine”,第 146/20 号)第 19 条第 16 款和第 21 条第 10 款,财政部长发布了《存款保险制度法》第 19 条第 16 款和第 21 条第 10 款克罗地亚存款保险公司 I. 总则 第 1 条 (1) 本条例更详细地规定: 1. 根据《存款保险制度法》(以下简称:《法案》)第 21 条支付保险存款赔偿的程序2. 存款人在本法第 19 条第 10 款所指的情况下有义务向克罗地亚存款保险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提出的要求的内容,以及被视为基本生活费用的费用和根据该法第 19 条第 16 款支付基本生活费用所需的适当资金数额 (2) 本条例的规定适用于机构以及克罗地亚共和国存款保险制度中包括的所有参与者依照法律。 (3) 本条例所用词语与法律所用词语具有相同涵义。二、保险存款的赔偿支付程序 第 2 条 (1) 如果发生保险事故,赔偿支付由机构或与机构就以名义进行支付的命令签订协议的任何信贷机构进行并为该机构(以下简称:付款信用机构)的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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