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 585 根据克罗地亚公民旅行证件法第 49 条(“Narodne novine”,第 77/99、133/02、48/05、74/09、154/14、82/ 15 和 42/20 ) 内政部长发布了一项关于修改和补充克罗地亚公民旅行证件的形式和记录的规定以及交付和收集已生产护照的方法第 1 条的规定。”,第 4 条/ 10, 22/10 - 更正, 85/15, 118/15, 130/17 和 124/19),将第 3 条第 4 款修改为:“签发护照的申请人,已经签发,可以使用包含合格签名证书的不超过一年的电子身份证,通过 eCitizens 系统通过常规程序提交签发护照的请求,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规定的例外本文第 2 和第 3 段中,不要使用 s e 未签发表格 3 和已提交请求的证书。«。第2条 在第3条之后增加第3a条,内容如下: »第3a条 已取得护照的儿童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可以通过正常程序向该儿童提出申请,通过eCiđani 系统使用包含合格签名证书的电子身份证,条件是孩子在过去一年内获得了身份证,并附有照片,并且孩子的外貌没有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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