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Vrapče精神病学诊所“卫生部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分裂症参考中心”称号的决定
卫生部 1692 卫生部根据卫生保健法第 143 条第 2 款(“Narodne novine”,第 100/18 和 147/20 号),根据卫生部国家卫生委员会的建议健康和根据第 96 条第 1 款的规定。一般行政程序法(“Narodne novine”,第 47/09 号),应萨格勒布的 Vrapče 精神病学诊所的要求,Bolnička cesta 32,发布决定1. Vrapče 精神病学诊所被授予“卫生部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分裂症精神障碍参考中心”的称号。 2. 本决议第 1 点起的标题参考中心授予期限为五年。 3. Vrapče Psychiatry Clinic 有义务在通过关于授予或更新该称号。 4. Vrapče精神病学诊所的“卫生部精神分裂症和精神分裂症谱系其他精神障碍参考中心”有义务提交过去三年的工作报告和未来两年的工作计划不迟于三年期满后的 60 天,自本解决方案通过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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