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金融服务监督机构 38 根据《另类投资基金法》(“官方公报”)第 152 条第 4 款、第 153 条第 15 点 a)、第 155 条第 9 款和第 214 条第 5 款的规定,第 21 号/ 18) 克罗地亚金融服务监督局(以下简称:汉发)在 2019 年 12 月 23 日举行的行政会议上,通过了《AIF 资产净值和 AIF 股票价格确定规则的修订规则》第 1 条将《关于确定AIF资产净值和AIF股票价格的条例》(《政府公报》第114/18号和124/2019号)第8条第3款修改为:“(三)公平远期外汇交易价值采用官方金融信息服务提供的特定货币的参考利率(平仓法)进行估值,参考汇率为克罗地亚国家银行的中间汇率或者,如果没有相同的东西,可以为每个人提供计价日,每日远期约定点数(远期交易当日约定远期汇率与中间汇率的差额,除以远期到期的天数)累计计入/减去取未来交易日的中间汇率,将所得值与估值当日的 CNB 汇率均值进行平仓法比较。...
AIF资产净值和AIF股票价格确定条例修订条例pdf预览版AIF资产净值和AIF股票价格确定条例修订条例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