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有关运动和休闲飞机的使用条件和方式的条例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4日
海洋、运输和基础设施部 2571 根据《空中交通法》第 142 条第 1、2 和 5 点(“官方公报”,第 69/09、84/11、54/13、127/13 和92 / 14),海洋、运输和基础设施部长发布了一项关于修改和修正运动休闲飞机使用条件和方式的规定的规定 运动休闲飞机使用条件和方式的规定第 1 条(官方公报,第 34/14 和 66/14 号),第 2 条修改为:“(1) 业余制造的航空器:一种航空器,包括作为一组部件交付的航空器,其上至少有 51%建造和组装任务由建造者或公民协会执行,供其自用和非商业目的 (2) 机构:克罗地亚民航局 (3) 前军用飞机:军队使用的飞机,除非它是一种飞机型号,其设计已被 EASA (4) EASA:欧盟交通航空安全局 (5) 外国 sp休闲航空器:按照他国规定注册的航空器,符合本条例确定的体育休闲航空器类别要求 (六)研究、实验或科学航空器:专门设计或改装用于研究、实验或科学目的,可能会以非常有限的数量生产 (7) 申请人:运动休闲飞行员执照或等级的申请人,以及运动休闲飞行员考官认可 (8) 超轻型机动滑翔机:没有超过两个座位且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 600 公斤 (9) 超轻型飞机:不超过两个座位,升力失效速度不超过校准空速 45 节,最大起飞质量不超过不打算从水面飞行的飞机超过 600 公斤,或瞄准的飞机超过 650 公斤(10)超轻型直升机:最多两个座位的直升机,对于不打算从水面飞行的直升机,MTOM 不超过 600 公斤,对于打算从水面飞行的直升机,MTOM 不超过 650 公斤水面 (11) 动力滑翔机:配备一个或多个发动机的滑翔机,当发动机不工作时,具有滑翔机的所有特性 (12) 带有不可伸缩发动机和/或螺旋桨的机动滑翔机 (TMG - Touring Motor Glider):发动机和螺旋桨不可收放,按照飞行手册规定可以自行起飞和爬升的机动滑翔机。 (13) 授权重新生效:后执行的程序授权有效期届满,目的是在满足规定条件后的一段时间内更新授权 (14) 授权:在确定与许可证有关的附加权利的许可证或飞行手册中的条目 (15 ) Part-FCL:附件 I U欧盟委员会第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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