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 1141 根据可再生能源和高效热电联产法第 28 条第 1 款(“官方公报”,第 100/15、123/16、131/17 和 111/18 号) ,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在 2020 年 5 月 14 日举行的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和高效热电联产的配额条例》第 1 条。 (1) 本条例规定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和高效热电联产,以实施授予市场溢价的招标和鼓励保证购买价格的招标。 (2) 本条第 1 款中的配额是指可以签订市场溢价合同和保价购电合同的生产设施和生产单元的并网功率,以千瓦(kW)表示。第 2 条 (1) 本条例中使用的术语具有适用于可再生能源和高效热电联产领域的法律及其附属条例规定的含义。 (二)本条例所称个别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1.年度配额——电力市场经营者至少每年一次公告并进行市场溢价授予招标和招标的配额的一部分。鼓励某些生产工厂组的保证购买价格,确保市场竞争的动态和计划进入生产工厂系统 2。...
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和高效热电联产配额的规定pdf预览版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和高效热电联产配额的规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