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 1151 根据可再生能源和高效热电联产法第 41 条第 3 款(“官方公报”,第 100/15、123/16、131/17 和 111/18 号) ,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在 2020 年 5 月 14 日举行的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修改可再生能源和高效热电联产费用决定的决定》一。 -效率热电联产(官方公报,第 87/17 号),第 III 点。改为: »所有电力终端客户的可再生能源和热电联产费用为 0.105 HRK/kWh。作为这一点第 1 段的例外,对根据空气保护法规有义务获得温室气体排放许可证的电力终端用户的可再生能源和热电联产补偿金额为 HRK 0.021/kWh,基于指南的第 (197) 点。作为本点第 1 段的例外,可再生能源和热电联产的费用金额为电力终端客户,根据规定可再生能源和高效能减免费用标准的规定热电联产,有权减免费用,费用金额为: 电力强度等级 电力强度范围 费用金额 R1 从 5% 到 10% HRK 0.063/kWh R2 大于 10% 到 20% % HRK 0.042/kWh R3 大于 20% HRK 0.021/kWh 用于补偿第 1 段中的可再生能源和热电联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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