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财产保护与保存工作职称及取得条件与方式条例》修正条例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文化和媒体部 1934 根据《保护和保存文化财产法》第 101 条第 3 款(“官方公报”,第 69/99、151/03、157/03 - 更正,100/ 04, 87 /09., 88/10., 61/11., 25/12., 136/12., 157/13., 152/14., 98/15., 44/17., 90/18 ., 32 /20. 和 62/20.) 文化和媒体部长发布了一项关于修订《保护和保存文化遗产的专业职业条例及其获取条件和方法》的条例《文化资产保护和保存工作职称及其取得条件和方法条例》(Narodne novine,第 104/19 号)第 1 条第 28 条第 4 款词后:“专业”,句号被删除,并添加了克罗地亚修复研究所的“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字样。«。第二条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一)本条例规定的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委员会秘书、导师、记者和审查员有权对每一位申请人和候选人获得补偿。 .” 第三条 本规则手册自在《新民粹报》上公布之日起第八天生效。班级:612-08/20-01/1743 注册号:532-06-01-01/7-1 萨格勒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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