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养老金系统部 220 根据劳动法第 14 条第 7 款(“Narodne novine”,第 93/14、127/17 和 98/19 号),劳动和养老金系统部长发布海上渔船海员和工人劳动合同登记程序登记和内容规则修改规则 第一条 海上渔船海员和工人劳动合同登记程序和登记内容规则手册(官方公报,第 32/15 和 109/19 号),将第 2 条第 1 款修改为: »(1) 合同在县行政机构登记,即萨格勒布市,其范围是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委托的与工作有关的任务,按照海员或海上渔船工人建立雇佣关系的用人单位总部(以下简称主管机关)为准。”第2条。海员和海事工人就业合同登记程序和登记内容条例全文渔船,将具体案件中的“主管机关”改为相应案件中的“主管机关”。第三条 本条例自在《新民粹报》上公布之日起第八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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