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 2897 根据《社会福利法》第 120 条第 3 款(“官方公报”,第 157/13、152/14、99/15、52/16、16/17、130/ 17, 98/ 19, 64/20 和 138/20),在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举行的会议上,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通过了一项关于住房去中心化融资的最低财务标准、标准和措施的决定2021年老年人和残疾人。 一、本决定确定了2021年老年和残疾人之家活动分散融资的最低财务标准、标准和基准,创始权已从共和国转移克罗地亚到区域(区域)自治单位,即萨格勒布市,其中包括员工支出、材料和财务费用、非金融资产购置费用和紧急干预措施。二、从本决定第一点开始,养老院和体弱者之家的资金来自特殊用途的收入以及地区(地区)自治政府单位和萨格勒布市在其预算中提供的资金。地区自治政府单位和萨格勒布市预算中提供的资金代表了对老年人和体弱者之家活动进行分散融资的最低财务标准。家庭的总费用为: - 员工费用 - 材料费用 - 财务费用 - 紧急干预(投资维护、设备和收购非金融资产) - 收购非金融资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建筑设施、厂房和设备、专门用于进行基本活动的运输工具、无形制造资产、计算机化、对非金融资产的额外投资等。...
2021年关于安老院分散融资的最低财务标准、标准和基准的决定pdf预览版2021年关于安老院分散融资的最低财务标准、标准和基准的决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