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地测量局 317 根据《国家测量和房地产地籍法》(“Narodne novine”,第 112/18 号)第 20 条第 3 款,国家大地测量局局长于 2020 年 1 月 24 日发布a 关于国界记录内容和方法的规定 一、基本规定 第 1 条 (1)本条例规定了在克罗地亚共和国大陆国界记录(以下简称:记录)的内容和方法。 (2) 本条例意义上的克罗地亚共和国陆地边界包括与邻国的所有陆地边界。第 2 条 记录的目的是明确维护克罗地亚共和国大陆国家边界的数据。第三条 记录包含克罗地亚共和国与邻国缔结的国际国界协定中的大陆国界数据,以及用于制定国界国际协定的数据。第 4 条 本条例意义上的某些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 国家边界的划定(划定)是用于界定邻国之间国家边界延伸的程序 b) 国家边界的划定,其前提是其先前的划界,是在 c) 上划界线的过程 国界是沿地球表面边界线的一个区域,包含边界线各点的重心方向,并将国界分隔开。克罗地亚共和国和邻国的陆地面积、海域和内水、领空和地下克罗地亚共和国的官方参考坐标系 e) 边界标记是直接在边界线上的国家边界的稳定点或间接在国家领土上的稳定点,标记边界线 f) 去边界线的确定是根据国际协定或国际法案中规定的要素确定未解决的国家边界范围的过程 g) 未解决的国家边界是邻国没有就识别、确定、划定的协议的边界, 划定边界线和维护边界标志或它们是由国际条约或国际行为临时规定的,它们没有经过标定程序,因此在地面上没有标记边界线,也没有制定边界文件在此基础上,它们可以得到维护 h) 维护国家边界是定期更新边界标记的过程,用它来标记边界线 i) 国家边界的一个点是一个唯一确定的点,在该点上具有已知坐标克罗地亚共和国的官方参考坐标系 j) 受管制的国家边界是有法律依据(国际协议)的边界,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管制,边界e 线在地面上标有边界标记,并且 k) 边界线的确定是协调边界线延伸的过程,该边界线由先前确定的边界线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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