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资格规则手册修订规则手册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6日
欧洲联盟区域发展和基金部 87 根据欧洲社会基金、欧洲区域发展基金和凝聚基金,与目标“增长和工作场所投资”(“Narodne novine”,第 107/14、23/15、129/15、15/17 和 18/17 - 更正),部长区域发展和欧盟基金发布了一项关于修改支出资格条例的条例 第 1 条。在关于支出可接受性的规则手册(“官方公报”,第 115/18 号)中,附件“不合格名单”中和有条件可接受的支出和相关的豁免和条件”,第 10 点修改为: 10. 根据国家立法非强制性的自愿健康或养老金缴款保险、费用报销、遣散费、支持和奖励不符合 ERDF 资格的工人和 CF,但以下情况除外: - 对于 ERDF 和 CF - 如果是工作交通费用的报销问题,并且与 p通过当地/城际公共交通,报销公务旅行的交通和过夜费用,即实地工作期间的交通和过夜费用,国内和国外公务旅行的每日津贴,国内实地工作的每日津贴(实地津贴)在国外,出于商业目的使用私人/公务车,根据国家所得税规定,​​不超过免税收入的金额,前提是这些费用已被确定为符合要求的补助金,并且他们与项目有关 - ERDF 在优先轴 10 下 - 技术援助 - 根据国家所得税规定,​​工人在报销成本、支持和奖励方面的物质权利,最高不超过非应税收入,如果上述是在补助金征集中确定的,关于被确定为可以接受的费用,遣散费是不可接受的支出,无一例外直接增加了相关费用zani 与项目活动的实施有关,并根据第 11 点的良好财务管理原则确定、发生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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