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金融服务监督机构 1385 根据《保险法》(“官方公报”,第 30/15 和 112/18 号)第 93 条第 12 款,克罗地亚金融服务监督机构在 7 月举行的行政委员会会议上2019 年 9 月 9 日,通过《在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履行关键职能的条件规则》 介绍性规定 第 1 条克罗地亚金融服务监督局(以下简称:Hanfa)在本规则手册中更详细地规定了必须由保险公司关键职能持有人(即再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满足,并提供证明满足这些条件的文件。履行关键职务的条件 第 2 条 (1) 保险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关键职务的持有人,在担任关键职务时,必须在整个履行期间履行该职能,满足规定的条件:法案第 93 条,2014 年 10 月 10 日委员会授权条例 (EU) 2015/35 第 273 条,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建立的指令 2009/138/EC保险和再保险活动(偿付能力 II)、EIOPA 管理体系指南和本规则手册。 (2) 公司有义务证明存在第 1 款所述条件。...
在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履行关键职能的条件规则手册pdf预览版在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履行关键职能的条件规则手册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