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承运人责任最低限额条例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1日
海洋、运输和基础设施部 1178 根据《铁路法》(官方公报,第 32/19 号)第 38 条第 1 款,海洋、运输和基础设施部长发布了关于最低金额的规定铁路承运人的责任范围 第 1 条特此条例规定了在发生事故时对第三方的非合同责任保险单的最低保额,特别是与乘客、行李、货物和邮件有关的,以及与给第三方(以下简称:保险单)。第 2 条. (1) 为提供铁路运输服务,国内法人必须按照克罗地亚国家银行当天的平均汇率向保险公司投保至少 4,000,000.00 欧元等值库纳的保险。保险单被取出。 (二)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当由国内法人证明,并附有保险单原件或者经公证人认证的复印件。 (3) 除本条第 2 款的证据外,国内法人实体通过由常设法院口译员将保险单翻译成克罗地亚语的经认证的翻译来证明符合本条第 1 款的要求,如果保险政策不是用克罗地亚语和拉丁语书写的。第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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