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 1708 根据《森林法》第 43 条第 4 款(官方公报第 68/18 和 115/18 号),农业部发布了关于数据收集方法、内容和保存的规定登记册的内容和使用森林火灾数据的条件 第 1 条。本条例规定了主管当局执行委员会条例 (EC) 第 1 号的主管当局和任务。 2006 年 11 月 7 日第 1737/2006 号关于制定实施条例 (EC) no.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监测共同体内森林和环境相互作用的第 2152/2003 号(OJ L 334,2006 年 11 月 30 日)(以下简称:条例 (EC) 第 1737/2006 号),部分涉及森林火灾(第 III 章和附件 II),并在森林火灾登记册部分规定了克罗地亚共和国森林经营区登记册的数据收集、内容和管理方法,以及使用数据的条件关于森林火灾。第 2 条。 (1) 执行第 (EC) 号条例的主管当局。 1737/2006号森林火灾相关部分为林业部(以下简称林业部)。 (2) 该部将以电子形式组织森林火灾登记册。第三条 (一)森林火灾登记册(以下简称登记册)是关于森林火灾的文件、数据和信息的系统。...
关于数据收集方法、登记册内容和管理以及森林火灾数据使用条件的规则手册pdf预览版关于数据收集方法、登记册内容和管理以及森林火灾数据使用条件的规则手册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