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 1658 根据《国家行政系统法》(“Narodne novine”,第 66/19 号)第 54 条第 1 款和第 65 条第 3 款,克罗地亚政府克罗地亚共和国在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会议上通过了《国家财产部内部组织条例修正案》第 1 条《国家财产部内部组织条例》(“Narodne novine”) ",第 8/17 号)第 42 条第 4 款被删除。第二条 第四十三条增加第二款,内容为:“部内组织的行政机构的工作由主任管理。”。原第2至第6款变为第3至第7款。 第3条第44条第2款修改为:“董事对克罗地亚共和国主管国务秘书、部长和政府负责”。在第 6、8 和 10 段中,将“助理部长”改为“主任”。第 4 条 作为《国家财产部内部组织条例》(“Narodne novine”,第 8/17 号)的组成部分的表格中显示的国家财产部公务员和雇员的大致人数为由本条例附表中的国有资产部公务员和雇员的指示性人数取代,该人数构成《国有资产部内部组织条例》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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