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监管对象收集报告、通知和数据的方法的规则手册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4日
财政部 1017 根据《审计法》(官方公报,第 127/17 号)第 79 条第 3 款和第 98 条第 3 款,财政部长发布了关于收集报告、通知和数据的方法的规则一、引言规定 内容 第 1 条 (1) 本条例详细规定了从授权审计师、审计事务所和其他监督实体收集报告、通知和数据的方式,这些实体在第 77 条第 4 款中有所规定。审计法(“官方公报”,第 127/17 号,以下简称:法律),其中包括报告和通知的内容、数据类型、报告的准备和提交、通知、数据和执行审计所需的其他文件间接监督,用于根据法规 (EU) no. 规划和准备直接监督和提交数据。 2014 年 4 月 16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 537/2014 号关于对公共利益实体进行法律审查和废除委员会决定 2005/909/EEC(以下简称:条例)的特殊要求。 (2) 该条例更详细地规定了该法第 98 条关于向财政部报告违规行为的程序,其中包括接收违规行为报告的程序和对其采取的进一步行动,保护措施作为其雇佣关系的一部分报告违反规定的人,以及被指控犯有违反规定的人,适当的程序,以确保被告在通过关于他的决定之前获得辩护和听证的权利以及寻求有效法律的权利就有关他的任何决定或措施以及保护个人数据的措施向法院作出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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