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 187 根据《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法》(“Narodne novine”,第 157/13、152/14 和 39/18 号)第 15 条第 3 款,克罗地亚政府克罗地亚共和国在 2019 年 1 月 23 日举行的会议上通过了《关于设立里耶卡职业康复中心的规定》 第 1 条。 (一)根据《关于设立中心的协议》设立的里耶卡职业康复中心里耶卡职业康复中心于 2015 年 10 月 7 日作为组织和执行残疾人专业服务康复的机构,继续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名称为:里耶卡职业康复中心(以下简称“里耶卡职业康复中心”)。 : 中心)。 (2) 中心所在地在里耶卡。第 2 条 (1) 中心的创始人是克罗地亚共和国,由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通过负责工作的部委代表创始人行使创始权利和义务。 (2) 中心具有法人资格,并在法院登记簿上登记。第 3 条 (1) 中心的活动是为残疾人组织和提供专业康复服务,包括以下措施和活动: - 参与确定剩余工作和一般能力 - 专业信息、咨询和评估职业机会 - 劳动力市场分析、就业机会和工作融入 - 评估实施、发展和完善职业培训计划的可能性 - 工作培训、教育以及维持和完善工作和工作的计划 - 社会技能和能力在就业前的时期 - 就辅助技术在学习和工作中提供的可能性提供信息和建议 - 实施个人和团体计划以改善社区中的工作与社会融合 - 关于各种有效技术应用的信息和建议在学习和工作中 - 开发和培训残疾人使用选定技术的动力gije - 实施专业康复服务、监测和评估专业康复结果的技术援助和支持 - 资金来源的信息和支持。...
关于设立里耶卡职业康复中心的规定pdf预览版关于设立里耶卡职业康复中心的规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