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运输和基础设施部 979 根据《空中交通法》第 149 条第 2 款(“官方公报”第 69/09、84/11、54/13、127/13 和 92/14 号),部长海洋、运输和基础设施部,通过了关于民航领域通用规则的实施条例 (EU) 2018/1139 和建立欧盟空中交通安全机构的条例 遵守欧盟法律法规第 1 条 本条例,考虑到空中交通规定的权限,确定主管当局及其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 2018 年 7 月 4 日关于共同规则的条例 (EU) 2018/1139 的权力在民用航空领域和建立欧盟空中交通安全局(OJ L 212, 22. 8. 2018)(以下简称:条例)。主管机关 第 2 条 (1) 为实施本条例和本条例,负责民用航空交通的部委应履行下列任务: 1. 根据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豁免适用本条例规定的决定。根据条例第 2 条第 7 款和第 8 款的规定,做出关于授予 ATM/ANS 服务提供商免于持有证书义务的决定,并通知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空中交通安全局关于本决定,依照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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