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金融服务监督机构 1313 基于《资本市场法》第 273 条第 5 款和第 280 条第 7 款(官方公报第 65/18 号)以及《资本市场法》第 264 条第 9 款和第 19 条第 6 款克罗地亚金融服务监督局在 2019 年 6 月 28 日举行的行政委员会会议上通过了会计法(“官方公报”第 78/15、134/15、120/16 和 116/18 号),规则关于会员的定期缴款、基金的处置方法和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财务报告 一般规定 第 1 条 本规则手册规定: - 会员必须向基金支付的定期缴款的计算、方法和截止日期, - 方法汉发对基金资产的处置、记录和报告,以及 - 基金财务报表的内容和结构以及向汉发提交的方式。术语 第 2 条 本条例中使用的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 本法为《资本市场法》(第 65/18 号官方公报)。 2. Hanfa 是克罗地亚金融服务监督机构,其权力和范围由克罗地亚金融服务监督机构法(官方公报第 140/05 和 12/12 号)和该法规定。 3....
会员定期缴款、基金处置方法和保护投资者基金财务报表的规则手册pdf预览版会员定期缴款、基金处置方法和保护投资者基金财务报表的规则手册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