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律师考试的规则手册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30日
司法部 1700 根据关于司法机构实习生和律师考试法的第 25 条第 3 款、第 27 条第 4 款、第 30 条第 5 款和第 31 条第 5 款(“Narodne novine”第 14/19 号)。 ), 法务部长官发布关于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规则 1. 介绍性规定 第 1 条 本规则手册规定了考试委员会成员和副委员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程序和职责(以下简称:考试委员会) )、律师资格考试的申请程序、笔试科目的选择方法、时间、举办地点、实施律师资格考试的方法和监督以及有关律师资格考试课程和结果的文件内容。 2. 通过司法审查的审查委员会 第 2 条。 (1) 审查委员会由负责司法事务的部长决定任命。 (2) 在任命审查委员会主席、成员和副成员之前,负责司法事务的部长将询问克罗地亚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高等法院院长、共和国总检察长克罗地亚律师协会和克罗地亚公证人协会就可能的候选人提出解释性建议。 (3) 负责司法事务的部长也可以要求其他机构就可能的候选人提出合理的建议,这些机构聘请的律师通过其在某一法律领域的专业活动证明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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