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 30 根据《投资促进法》第 17 条第 8 款(“Narodne novine”,第 102/15 和 25/18 号),并结合《修正法》第 12 条根据《投资促进法》(» Narodne novine,第 25/18 号),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在 2019 年 1 月 3 日举行的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鼓励条例的法令》第 1 条关于投资促进(“Narodne novine”,第 31/ 16 号),将第 3 条第 4 款修改为:“(4)本条第 3 款第 1 点和第 4 点的文件和数据由主管部门依《国家管理体制法》(《人民报》150/11、12/13、93/16、104/16号)依职权。上述文件和资料可由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自行提交给主管部门。«。删除第 6 段。第 2 条第 6 条第 2 款修改为: »(2) 本条第 1 款的合理投资成本被认为是自 OP-3 表中指定的投资开始后三年内发生的成本。 «。第三条 将第七条第三款修改为: »(三)在投资第一年结束后具有投资支持受益人身份的企业家,可以使用减税意义的税收优惠。或免除规定的利润税,但以投资第一年已达到第六条规定的最低投资额为限。...
投资促进条例修改条例pdf预览版投资促进条例修改条例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