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 786 根据第 87 条第 22 款、第 89 条第 3 款、第 90 条第 21 款、第 91 条第 18 款、第 94 条第 18 款、第 95 条第 9 款和第 96 条第 10 款根据《农业法》(“Narodne novine”,第 118/18 号),农业部长颁布了一项关于受保护的原产地标志、受保护的地理原产地标志和有保证的农产品和食品的传统特产以及可选质量条款的规定“山地产品” I. 一般规定 本条例的主题 第 1 条 本条例规定: - 国家程序中与保护农产品和食品名称作为受保护的原产地名称的国家程序中的群体有关的请求、表格和规定的内容(下称:ZOI),受保护的地理原产地名称(下称:ZOZP)和有保证的传统特产(下称:ZTS) - 国家商标 ZOI、ZOZP 和 ZTS 的外观和使用方式 - 文件、表格和集团在欧盟层面将农产品和食品名称注册为 ZOI、ZOZP 和 ZTS 过程中的作用 - ZOI、ZOZP 和 ZTS 记录的内容和方法 - 批准请求的内容在欧盟层面对 ZOI、ZOZP 或 ZTS 注册名称规范的更改 - 提交异议的表格和提交达成协议过程结果通知的表格 - 授权请求的内容控制机构的组成和控制机构授权委员会的组成 - 确认符合性证书的程序、期限、内容和特定生产阶段的符合性证书与产品规范、授权控制机构的义务、颁发的符合性证书的记录内容和方法 - 可选“山产品”质量条款的用户请求内容和记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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