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ROVO MUNICIPALITY 350 基于地方和区域(区域)自治法第 35 条(“官方公报”第 33/01、60/01、129/05、109/07、125/08、36/09 , 150/11 , 144/12, 19/13 – 扩展文本和 137/15 – 更正),地方税法第 20 条第 1 款和第 42 条(“官方公报”第 115/16 号)和第法规第 39 条(博罗沃市政府公报 05/17)和艺术。 33. 议事规则(官方公报 07/13) 博罗沃市议会在 2017 年 9 月 26 日举行的第 3 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博罗沃市税收的决定(合并文本) I. 一般规定第一条 本决定根据地方税法规定了博罗沃市税种、纳税人、税率和基数、税率和金额、其他相关计算要素以及税款的计算和缴纳方式。 (官方公报第 115/16 号)。二、税种 第二条 博罗沃市的税种有:1.所得税附加税,2.消费税,3.度假屋税,4.公共场所使用税。第三条 博罗沃市有义务对位于博罗沃市境内的不动产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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