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 395 根据《空气保护法》(“Narodne novine”,第 130/11、47/14 和 61/17 号)第 100 条第 3 款和第 31 条第 2 款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法(» Narodne novine«,第 150/11、119/14 和 93/16 号),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在 2018 年 2 月 22 日举行的会议上通过了一项关于到 2020 年在克罗地亚共和国通过拍卖出售排放单位获得的资金使用计划的决定 一、在克罗地亚共和国通过拍卖出售排放单位获得的资金使用计划克罗地亚通过了直到 2020 年(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是本决定的组成部分。二、环境保护与能源部和环境保护与能源效率基金负责该计划的实施。三、环境保护和能源部被授权重新分配为计划措施融资所收取的收入,最高金额为总财政资源的 15%,即不包括克罗地亚共和国国家预算收入的计划收入,基于评估和需要。四。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将刊登在《新民粹报》上。班级:022-03/18-04/36 注册号:50301-25/14-18-2 Zagreb,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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