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 2000 年卫生部长,根据《医疗保健法》第 112 条第 2 款(“官方公报”第 150/08、71/10、139/10、22/11、84/11、12 号) /12, 35/12 , 70/12, 82/13, 159/13, 22/14, 154/14, 70/16, 131/17) 根据卫生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建议并基于根据《一般行政程序法》(“Narodne novine”第 47/09 号)第 96 条第 1 款的规定,做出决定 1. 萨格勒布临床医院中心的神经病学诊所被核实并授予“参考”称号卫生部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中心”,为期五年。 2.萨格勒布临床医院中心神经内科诊所有义务在通过后五年内提交“卫生部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参考中心”称号的更新申请关于授予或更新该称号的决定。 3、萨格勒布临床医院中心神经内科诊所“卫生部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参考中心”有义务提交近三年工作报告和下一个工作计划两年期限 不迟于三年结束后的 60 天,自本解决方案通过之日起。等级:UP/I-510-01/18-01/03 注册号:534-03-2-2/7-18-14 Zagreb,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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