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条例的规定适用于总部设在克罗地亚共和国(以下简称克罗地亚共和国)并获得汉发批准经营的投资公司。 (3) 本条例的规定适用于已获准在汉发经营的第三国投资公司的分支机构。 (四)第四条第二款、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管理公开发行的开放式投资基金并获授权提供投资服务。二、审计内容 审计 第 2 条 (1) 在本条例的意义上,审计被认为是: 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和 2. 汉发需要的审计。 (2) 在本条第 1 款所述审计的基础上,会计师事务所有义务准备: 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报告和 2. 审计报告(根据特殊要求和/或有保证的报告)对汉发需要的审计。三、财务报表审计 财务报表审计 第 3 条第 1 款 本条例所称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是对投资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集团或企业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检查和评价的过程。克罗地亚共和国的投资公司集团。...
投资公司审计内容规则手册pdf预览版投资公司审计内容规则手册pdf完整版